摘要
3月29日,4名男子使用短信群发器群发上千万条商业短信,因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分别判处1年6个月至1年1个月不等的刑期。这也是全国首例对群发短信追究刑责的案件。该判例旨在保护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市场监管部门权威,它的直接作用是打击"非法"群发短信这种"经营活动",而不是打击短信对公众正常生活的"骚扰",事实上司法机关以非法经营罪对群发短信者定罪判刑,并不能起到遏止"短信骚扰"手机用户的作用。毕竟,获得许可证的"合法信骚扰"是无法依此模式定罪判刑的,
出处
《法庭内外》
2011年第5期45-45,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