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理首例“群发短信”案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日前,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向某等4人群发短信牟利、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向某、周某、邵某和徐某在没有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发送各类信息,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且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
吴献雅
谢伟辉
出处
《法庭内外》
2011年第5期64-64,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关键词
北京市西城区
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短信
群发
非法经营罪
首例
增值电信业务
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引文网络
相关文献
节点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
0
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引证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1
胡乩生.
群发手机短信是否属于非法经营?[J]
.民主与法制,2013(3):59-59.
2
魏晓雯,谢伟辉(通讯员).
“群发短信”那些事儿 全国首例因“群发短信”获刑案宣判[J]
.中国审判,2011(5):72-73.
3
群发短信首次被诉非法经营罪[J]
.公民与法治,2011(2):26-26.
4
陈焕煜.
使用伪基站群发短信的司法认定[J]
.人民司法,2016(31):80-83.
被引量:1
5
刘白露.
群发短信第一案中的小人物[J]
.法庭内外,2011(6):10-12.
6
陈英凤.
群发垃圾短信被判刑的警示[J]
.政协天地,2011(8):43-43.
7
陈英凤.
群发垃圾短息被判刑的警示[J]
.当代检察官,2011(8):61-61.
8
郑杰.
垃圾短信相关刑事法律问题研究[J]
.大江周刊(论坛),2011(2):89-89.
9
群发“五型”短信 服务流动党员[J]
.共产党员(下半月),2009(1):11-11.
10
群发垃圾短信可构成多种犯罪[J]
.农民文摘,2011(10):13-14.
法庭内外
2011年 第5期
职称评审材料打包下载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