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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事故工伤认定的法律解释与适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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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勤事故工伤认定规定的"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事故伤害"的正确法律解释是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根据现实生活和具体情形,从有利于保障工伤事故受害者的利益出发,"上下班途中"应界定为在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通勤事故类型或范围是车辆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客运轮渡交通事故、火车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判断应以公安等法定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司法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调查报告等对事故责任定性的证明材料为形式标准,以证明文书所载明的责任类型为实质标准。通勤行为违法是否影响工伤认定,应以《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与排除之规定为判断依据。
出处 《中国劳动》 2011年第5期14-16,共3页 China Labor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 1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法劳动社会保障法制司.《工伤保险条例释义》,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29页.
  • 2孙延宏.世界各地的“上下班途中”[J].检察风云,2009(20):48-51. 被引量:5
  • 3《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社医[2005)6号).
  • 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 5《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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