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中国围绕劳动关系冲突的罢工、停工等群体性事件频发,并显露出与以往劳资矛盾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不同的特点:一是新生代农民工成为罢工主体;二是有了"主动"抗争的色彩;三是组织化程度较高;四是集体行动有了更多的理性成分;五是事态容易扩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没得到劳动关系平衡机制的有效保障、制度化利益表达渠道不通畅、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意识增长是引发劳资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要预防和化解劳资群体性事件:一是要建立劳资双方集体谈判制度;二是要增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三是要建立合理的职工利益表达诉求机制;四是要建立运转高效的工会组织。
出处
《社科纵横》
2011年第4期59-61,共3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