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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案例谈“一事不再罚”原则在违法建设案件中应如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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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事不再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一项原则,特指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的普遍认识是“一事不再罚”并不仅局限于对同一违法行为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而成为对同一违法行为只要给予行政处罚,原则上就不应当再次给予任何种类的行政处罚。
作者 吴建国
出处 《城建监察》 2011年第5期19-2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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