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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监督发[2005]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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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卫生厅:你厅《关于职业性(轻、中、重)度听力损伤是否属于职业病问题的请示》(粤卫【2005】4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GBZ49—2002)中的听力损伤分级是依据噪声所致听力损伤程度确定的,职业性轻度、中度、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1年第5期34-34,共1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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