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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前的命案与32年前的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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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3月18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位潜逃了18年的犯罪嫌疑人丁翀站在了被告席上。18年前,他因一箱健力宝而背负命案、逃离家乡,潜藏于襄阳等地。18年后,他被警方抓获。只是,这起发生于新旧《刑法》交替年代的案子,在法律的适用上出现了纷争。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1年第10期42-43,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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