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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立法实践为向导的中国法律史课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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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法律史是司法部规定的十四门法学核心课程之一,中国法律史课程设计应密切联系立法实践,应以立法理念、立法制度为向导,贯通古今,客观评价传统法律制度,坚持从法律学角度出发进行中国法律史课程设计。
作者 律璞
出处 《陕西教育(高教版)》 2011年第4期46-48,共3页
基金 西北政法大学2007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以实践为向导的中国法律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无编号)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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