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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病第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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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匮要略》曰:“千般灾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人脏腑,为内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外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宋代陈无择完善为“三因学说”即六淫邪气侵袭为外因,情志所伤为内因,饮食劳倦,跌仆金刃,虫兽所伤为不内外因.随着人类信息化步伐的加速,第四致病因素——物毒所伤日显凸出,何谓物毒,概而言之则为作用于人体,超出人体正常需要量,对人体的组织结构,生理功能有极大危害的有形或无形刺激,分而论之则有:
作者 陈华良
出处 《中国中医药咨讯》 2011年第12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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