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恩施州直涉药单位药品不良反应(ADR)发生的特点与规律,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与参考。方法采用回顾性方法,对恩施州直涉药单位2010年度上报的359例ADR报告,按患者年龄、性别、药物种类、给药途径、不良反应表现及严重程度等进行统计分析。结果359例ADR报告共涉及药品8类92种,其中抗微生物药引发的ADR最多,共158例(44.O%),其次为中药制剂66例(18.4%);主要给药途径为静脉滴注(313例,占87.1%);严重及新的ADR为17例,所占比例为5.9%。结论应重视ADR监测工作,强化ADR监测意识,确保临床安全有效、合理规范用药。更大程度保证患者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