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死因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自愿接受,并于赠与人死亡时生效的赠与合同,有的属于附期限,有的则属于附条件。死因赠与合同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有着本质的不同,其项下的债权在遗产分配顺序中具有较为优先的地位。由于死因赠与合同经公证后,赠与人及其相关权利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权,受赠人的受赠权利得到了更充分的保障,为此,死因赠与合同公证已逐渐为某些群众所接受,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出处
《海峡科学》
2011年第4期55-56,共2页
Straits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