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秦时期儒家代表人物孟子确立了"五伦四德"的伦理体系,这种相对伦理到秦汉大一统帝国时期被"三纲五常"的绝对伦理所取代。董仲舒对五常伦理的内在逻辑的建构基本上沿袭孟子的思路,重点对仁与义、仁与智的逻辑关系作了论述,但对于礼与信以及仁、义、礼、智、信之间的内在逻辑未能充分论述。直到理学产生后,理学家才最终完成了仁、义、礼、智、信五常伦理内在逻辑的理论建构。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227-230,共4页
Seeker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忠孝仁义与汉代法制研究》(编号:10BZX06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忠孝道德与汉代法制研究》(编号:2009045112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