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执行难”是法院工作的顽症,为此法院不断增加执行力量,加大执行力度。探索执行新渠道。但却出现了以下两种现象:一是在法院执行结案不断上升的同时,当事人的怨声却未见减少;二是在法院大抓执行积案的同时,未结案仍高居不下,执行标的额实际收回的比率也较低。这种法院付出甚多,效果却甚微的情况不能不让人深思。本文通过对民事执行程序中当事人与执行员中存在的执行意识误区现象的揭示与剖析,提出了若干矫治对策,并建议在民事强制执行立法中增加“公告执行”等新措施以促进正确执行意识的树立与完善。
出处
《魅力中国》
2011年第11期134-134,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