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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诈骗罪中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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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法对于金融诈骗犯罪的立法经历了不适用死刑、有选择的适用死刑和保留但严格限制死刑三个阶段。在我国,当前死刑存在还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但应逐渐限制并在将来废除是刑法学者的共识。对金融诈骗罪的死刑问题有废除论和保留论两种观点。对金融诈骗罪适用死刑,既不利于刑罚的报应功能的实现,也不能预防、减少金融诈骗犯罪的发生,因此,我国刑法应当取消金融诈骗罪的死刑规定。
作者 胡东平 詹明
出处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1年第1期15-17,共3页 Journal of Henan Radio & TV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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