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1年猫扑网发生"陈自瑶"事件以来,"人肉搜索"已经发展了10年。在这段时间里,"人肉搜索"作为公民行使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的工具,充分发挥了社会监督和信息共享的作用。但同时,其负面效益也是越发凸显出来。"人肉搜索"对于个人隐私的侵害日益严重,形成"网络暴力",对个人的日常生活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因此有声音认为,应该完全禁止"人肉搜索",杜绝其对个人隐私的侵犯。本文则试图从法理角度为"人肉搜索"澄清,证明其在实践上的合法性,并在"人肉搜索"和"保护隐私"之中找到折衷的出路。一方面可让网民继续利用人肉搜索带来的便利与威力,另一方面则尽最大可能保护公民的隐私。
出处
《东南传播》
2011年第5期68-70,共3页
Southeast Commun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