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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研讨会观点荟萃(五) 如何认定医疗用品的“缺陷”和血液制品的“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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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年前的五龄童李宁输血感染艾滋病事件,5年前的"齐二药"事件,在社会上产生的重大影响可以说延至今日,类似产品不合格引发损害、输血感染疾病等情况的医疗诉讼仍在不断发生着。为此,《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第59条专述医疗产品和血液及血液制品所致医疗损害的相关问题,但这又是争议最大、最难把握的一条。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尚未出台,在本次研讨会上,几位专家就这个问题各抒己见,提出的建议对医疗机构颇有启发。而在具体的医疗诉讼中,如何界定医院和医生的过错和医疗损害责任、医疗事故呢?胡晓翔副教授在其《侵权责任法》系列讲座之五,从法理和典型案例分析,给我们作了一次很好的解析。
出处 《临床误诊误治》 2011年第5期1-3,共3页 Clinical Misdiagnosis & Misthera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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