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将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2009年4月,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五城市的部分企业中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正在逐步推进,但国际化进程对我国的金融监管带来了很大挑战,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要实现人民币国际化,从金融监管的角度应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
出处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1年第2期60-61,64,共3页
Journal of Shandong Radio and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