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征地制度经过数十年的运行,其政策的生命力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步趋于递减衰竭,目前总体上弊大于利,亟待改革突破。建议逐步取消现行征地制度,在符合规划、执行计划前提下,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用而不征",让农民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参与各类经济建设,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改革的实质,是彻底解除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征收与农民集体争利的法律基础,通过搭建新的、公平、持久的利益关系格局,重新构建维护农民集体长远生计、助推新时期我国农村新发展的新机制。
出处
《国土资源情报》
2011年第2期45-47,56,共4页
Land and Resources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