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蚁力神事件"和东华经贸(集团)公司集资诈骗事件中,政府对受害人进行了补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政府对受害人的补偿性质上属于特殊状态下为维稳需要而采取的临时性措施,并不能作为一种广泛的普遍的解决办法。民事诉讼应是解决涉众型经济犯罪受害人补偿责任的正当程序。我国应以解决该类事件为契机,从法律上确定政府对受害人的补偿责任。
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129-132,共4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基金
北京市优秀人才项目"北京市群体纠纷解决机制研究"(PYZZ090421001583)
北京市教委科研项目"北京市群体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负责人相庆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