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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新规:父母履行监护职责不力将被撤销监护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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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久前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新修订)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抚养义务或者侵害未成年人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继续承担未成年人的抚养费用。
出处 《实践》 2011年第5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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