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胎儿作为未来的民事主体,已逐渐受到世界各国民法学界的重视;尽管世界各国对胎儿权益保护的立法模式不尽相同,但对胎儿进行保护的初衷和目的却是相同的。本文结合我国的立法现状、各国的立法模式以及民法学界的观点,援引杨立新教授的人身权益延伸保护说,探讨了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胎儿民事权利能力制度保护的缺陷及矛盾,以我国新的民事理论学说"人身权延伸保护理论"为基础,探讨了民事法律中应赋予胎儿的一定民事主体地位;同时探讨了侵犯胎儿民事权益的民事责任;并提出了对胎儿保护的立法建议。
出处
《现代商业》
2011年第11期267-268,共2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