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州牧与州刺史作为我国封建社会前期地方官制方面的典型代表经历了从萌芽到成形并日益完善的过程,为我国古代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两汉时期两职几经更名,而每一次都不同程度地使这一制度的性质发生变化。其中汉灵帝当政时期改州刺史为州牧,是这一制度性质发生变化的一个剧烈期。这次更名是东汉朝廷希望控制地方的最后一次努力,但结果适得其反,朝廷丧失了对郡一级的完全控制权,终于导致以州为单位的大割据集团的形成,使东汉在政治上分裂的趋势更加明显,加速了东汉王朝的灭亡。正是这一时期州刺史与州牧权力性质的变化,直接导致了东汉后期社会分裂割据局面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