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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广告行为应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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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钱途无量”、“与食俱进”,一些商家在户外广告中滥用成语或宣扬享乐、贵族等内容,这些现象将被整治,对限期不改正者最高可依法罚款3万元。3月17日,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即日起在全市专项检查经营性户外广告和自设性户外广告。(《新京报》,3月18日)
作者 胡艺
机构地区 湖北
出处 《青年记者》 2011年第9期69-69,共1页 Youth Journ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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