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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在立法中用“国有财产”取代“国有资产”的必要性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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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民所有的财产在近年来被称呼为"国有资产",这是不科学的。在立法上应当用国有财产来统称全民所有的财产,这是国有财产的范围和属性、法律概念的科学性、法律概念的统一性和法律体系统一性的要求,也是建立科学的国有财产管理体系和法律制度的要求。
出处 《前沿》 北大核心 2011年第8期77-80,共4页 Forward 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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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夏征农主编.《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
  • 2戴维·M·沃克 邓正来译.《牛津法律大辞典》[M].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381页.
  • 3冉昊.《制定法对财产权的影响》,雅典学园,http://www.yadi-an.co/paper/22901/.
  • 4程信和.发展、公平、安全三位一体——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问题探析[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1999,7(1):24-29. 被引量:45
  • 5张世明.《经济法学的经济学基础探讨》,雅典学园,http://www.yadian.cc/paper/21820/.
  • 6扬文.《国有资产的法经济学分析》,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第3-10页.
  • 7胡海淘.《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实现机制若干理论问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第25页.
  • 8郭磊.《西方发达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比较与借鉴》,复旦大学经济学系,2001年.
  • 9朱立宇、张曙光主编.《立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65页.
  • 10黄仲阳编译.《日本国有财产之法律、制度与现状》,经济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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