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者向本刊投稿时署名应符合以下条件:(1)参与课题的选题和实验设计,参与实验资料的收集分析与论证;(2)参与论文的起草或能够对论文中的方法学或关键部分进行修改;(3)能对审稿专家和编辑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能够答辩并承担责任。仅参与筹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以及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均不宜署名为作者。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在本刊发表的同意函。集体署名的文章应于题名下列出署名单位,于文末列出论文整理者的姓名,并须明确该文的主要责任者。
出处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322-322,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Ophthalm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