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朝是女真族建立的民族政权,由于这个原因,女真族农业平民与以汉族为主的其他民族的农业平民相比,经济状况明显不同,至少可以有三点特殊表现:一、可以通过国家分配的途径,占有相当数量的土地和奴婢,但赋税负担却很轻,徭役也只以兵役为主;二、中后期出现"贫困化"的原因,亦非一般意义上的土地兼并和赋税沉重,而是因为中原生产方式的冲击和掠夺战争的结束导致的劳动力和土地的缺失,使传统生产方式无法继续进行造成的;三、国家对其"贫困化"的解决办法,也不是常见的限制土地兼并和减轻赋税,而是针对"贫困化"的特殊原因,实施了禁止其出卖奴婢、限制其出租土地、给予赐田等三项维持传统生产方式必备条件的措施。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71-76,共6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