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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军办事机构的辉煌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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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驻南方各地办事机构,主要是在国民党统治区建立的公开合法机关。据不完全统计,从1937年秋实现国共合作抗日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结束,新四军驻各地办事机构先后建立了50多个,遍及江西、福建、浙江、安徽、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和上海等10多个省市。
作者 胡居成
机构地区 江苏
出处 《党史文汇》 2011年第5期54-5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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