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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创建乡镇一级行政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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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该市在全市镇(街道)成立监察室,并采用合理、有效的监督组织设置和工作运行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一个规则、六个制度,即镇(街道)议事规则,责任分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业绩考核制度、工作通报制度、定期学习制度、业务培训制度等,确保监察机构工作纳入依法、有序、规范的运行轨道,有效解决了基层纪委对行政监察对象难以监督的问题。
作者 曹敏
出处 《中国监察》 2011年第10期30-30,共1页 Supervis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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