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以下简称管理费)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民口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管理费是指在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组织管理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相关管理性工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1年第14期11-14,共4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