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告某门窗公司与被告某工厂签订了关于B大厦工程门窗制作安装分包合同一份。约定被告某工厂将B工程的门窗制作安装发包给原告专业承包施工,合同中对施工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分包合同价款等事项作了约定。施工过程中,前阶段门窗分包工程款都是被告工厂支付的:后阶段被告工厂的上级部门,为了确保财政拨付资金专款专用,以红头文件批准成立B工程指挥部.财政拨付的资金拨到开户名为“B工程指挥部”的账号,然后支付给原告。
出处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2011年第5期52-52,共1页
China Construction Metal Struc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