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浙江:创新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养育标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1年2月12日,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浙民福[2011]41号),明确全省孤儿具体发放标准,建立全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孤儿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创新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养育标准确定办法,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并实行城乡统筹。
出处 《社会福利(实务版)》 2011年第4期31-31,共1页 Social Welfar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