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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涉贿 同堂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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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2月24日,新疆维吾多自治区巴楚县原县委书记刘喀生与妻子邱小梅出现在乌鲁木齐市中考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二人被指丰在刘喀生任职期间,共同收受、收取他人贿赂共计568.78万元,刘喀生个人受贿108万元,共计受贿金额677万余元。
作者 潘从武
出处 《今日南国》 2011年第5期32-33,共2页 The South of China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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