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体育教材教法的研究中,要“教什么”是个核心问题。“教什么”是能从《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中得到反映的。但是,从我国体育课程的历史来看,到底应当教什么,在相关文件中却有着不同的论述。1923年后,体操科改为了体育课,在1929年、1932年的课程标准中,关于教什么的问题只是指出了“作业类别”,即游戏、舞蹈、运动三大类别。从1942年开始,在课程标准中,关于教什么的问题指出的是“教材大纲和教材要目”。解放后,1950年的课程暂行标准中指出的则是“教材纲要”。
出处
《体育教学》
2011年第5期45-46,共2页
Teaching of Physic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