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和西方国家"各自"提出的"能动司法"、"刑事一体化"、"预审"的含义是不同的。"检察官"称呼的翻译之差别也不容忽视。这些看似相同或相近的词汇,如若不仔细辨别,就会走向中西法律用语误区,继而造成理解上的障碍,误以为两者是同一事物从而将其混同。这在我国法律用语上已经屡见不鲜。究其原因还是两者存在相同或相似的词条以及翻译的偏差甚至错误。多比较、多研究、多交流、多探讨才是正确的出路,才能走出误区。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1年第3期1-6,共6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