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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的会计核算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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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库集中支付的具体的做法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五个账户组成,具体包括: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财政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小额现金账户,只能用于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额度内的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的资金清算;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单位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上述五个账户中,只有"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小额现金账户"、"特设账户"在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时,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支付款项,是用"银行存款"账户支付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在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总账科目,用于核算事业单位在财政下达授权支付额度内办理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借方登记收到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贷方登记授权支付的支出数。
作者 刘北华
机构地区 贵州财经学院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54-55,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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