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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可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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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工资低于最低标准怎么办?答:依据《劳动法》第48条之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最低工资规定》(劳社部令(2004)第21号)第12条之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
作者 张财
出处 《党的建设》 2011年第5期58-5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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