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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教学中如何指导学生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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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基本理念”部分明确提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学生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笔者生活在农村,从教近30年,一直担任小学高段的语文教学工作。通过多年的实践,认为引导学生批注是培养学生语文自学能力的好方法。
作者 王跃林
出处 《内蒙古教育(B)》 2011年第4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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