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公民诉讼代理人不得主张代理报酬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裁判要旨】我国诉讼法均允许普通公民担任当事人的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对公民代理人能否据此收取报酬,诉讼法则没有直接规定。实践中,普通公民进行诉讼代理并收取报酬的情形大量存在,由此也引发了许多纠纷。本案从诉讼代理业务的特性出发,注重发挥法官在事实调查程序中的能动作用,对公民代理人是否构成从事诉讼代理业务的事实进行查明;
作者 李春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0期33-35,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