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勒维纳斯思想中的"他者"产生于现象学的语境,但是它却被一种逃离现象学的愿望引导,"他者"不再作为"主体"的反证出现,而是成为主体得以存在的一个维度,显示出主体的被给予性。正是由于他者的呼唤,存在者才能出离物质性存在,才能被召唤为"主体",因此"主体"的初始位置就被安放于对他者的愧歉之中。这就要求主体面对他者时必须担负起回应的责任。责任不仅先于对话,而且限定了对话的姿态,此处主体也即"伦理主体"。勒维纳斯从主体生成的角度论证了对话伦理的确定性。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227-230,共4页
Study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