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闻媒体本应具有一种柔性的,不可替代的舆论监督功能,但是"媒介审判"却扭曲了这种监督功能,让媒体去充当法官的法官,凌驾于司法之上。新闻媒体是社会舆论的发动者和传播者,它依仗自己强大信息优势及足以主导舆论的"霸主"地位,对案件"口诛笔伐",形成一种先在性的强势"审判设定"。法官既承受来自各种媒介的舆论干预,又受到因舆论影响而站出来"主持公道"的行政干预,因而,法官艰难地秉持着法律公正与道德公正的天平,又承受着尊重法律与敬重领导的双重考验。认识到"媒介审判"运行的内在机理,便可以针对其"审判"链条上存在的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矫正措施。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14-20,共7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