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大力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一)完善管理体制。"管理在县,服务在基层",设置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普、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文化站(服务中心),作为县(市、区)文化局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文化站(服务中心)以县(市、区)管理为主,同时接受所在地乡镇政府的领导。(二)合理确定编制。中宣发[2010]14号文件要求每文化站至少应有1至2个编制,较大乡镇可适当增加。
出处
《世纪行》
2011年第4期10-10,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