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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我们的教育该吃“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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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4月22日,“药家鑫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药家鑫继续上诉,审判结果似乎扑朔迷离。抛开案件的结局不说,药家鑫留给家庭教育、校园教育和社会的疼痛,值得我们花更长的时间去反思。
作者 刘瑜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1年第16期50-51,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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