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政府或以市场为主体的单中心体制都存在失灵问题,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与治理机制应该多元化。但多元并非对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与治理的多个主体进行简单分工,应该根据其公共属性和政治属性的要求,一方面要型塑一个以政府为主导地位的"一主多元"的供给模式,另一方面,还要构建一个与其供给模式相适应的综合治理机制,包括竞争机制、参与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和分工机制等。
出处
《经济问题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49-53,共5页
Inquiry Into Economic Issu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苏南农民市民化的实证研究"(09YJA840023)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