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讼"是传统诉讼理念的核心力量和价值目标,作为我国传统诉讼文化的根本价值取向,其产生具有深刻的根源。无讼理念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根深蒂固,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历史包袱是相当沉重的,并且由于历史惯性力的作用,这种诉讼理念仍对我们现今的理念和行为模式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同时也影响着我们今天整个法治现代化的进程。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5期44-46,共3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