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利权因国家授权而取得,这决定了专利行政案件有着与一般行政案件不同的法律特征。因被告对象的不同,专利行政案件可作多种分类。专利行政案件司法审查主体为普通法院,审查内容为专利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审查标准体现在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广度和深度两方面。将我国专利无效诉讼程序定性为准司法救济程序面临着实践上的困境。
出处
《孝感学院学报》
2011年第3期67-72,共6页
JOURNAL OF XIAOGAN UNIVERSITY
基金
海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海南省上市公司自主知识产权问题研究"(Hjsk2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