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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表彰全区“和谐社区”的决定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区城镇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授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新路街道办事处展北社区、回民区钢铁路街道办事处新华园社区、玉泉区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华宇社区、赛罕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支农社区、昆都仑区黄河西路街道办事处友谊十九第三社区、青山区富强路街道办事处锦林社区、东河区南圪洞街道办事处新中路社区、
出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1年第10期32-3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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