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权转让是股东实现权益的重要途径,但是法律也对股权的转让及其变更和解除作出了一些限制性规定。为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转让国有股权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进行,还必须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国有股权的挂牌转让中要注意转让的审批权限、股权评估、交易主体资料的提供以及意向受让方的确认等相关问题。
出处
《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第3期139-141,共3页
Trade Unions' Tribune(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Trade Unions' Administration Cad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