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法量刑原则存在着客观化判断有余、主观化考察不足与静止性判断过多、动态性分析不足的问题。罪责是在充分考量涉案行为及行为人基础上的责任确认,是刑法规范与社会价值并重评价下的对刑罚性质与量度进行确认的独立内容。在深入分析罪责概念的基础上,适度借鉴德国刑法量刑原则的合理内核,综合考量各种待量刑案件的个体化特质性因素,在量刑各个阶段融入矫正与预防指标,由不确定的罪责概念配之以刑罚规范与注重矫正、预防实效的社会价值规范,是对量刑原则进行优化的有效方式,也是实现刑罚规范及其判例实践追求的理性量刑的可行路径。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155-160,共6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