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10月20日晚,在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26岁的女服务员张萌下班途中,被一辆雪佛兰克鲁兹小轿车撞倒。肇事车逃逸后,警方勘查现场意外发现在被害人的身上,除撞伤外,还有8处刀伤。而肇事者药家鑫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直到10月23日,当其父母再次带他到专案组后,药家鑫这才交代了自己于10月20日晚将被害人张萌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现就"药家鑫案"得定罪量刑阐明本文的观点。
出处
《教育教学论坛》
2011年第24期181-182,共2页
Education And Teaching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