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版事业是我党的重要舆论阵地,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联结党和群众关系的纽带。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出版事业“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针”。《出版管理条例》也州确规定.“出版事业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和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作为出版工作者,就必须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坚持“两为”方针,忠实履行职责。
出处
《活力》
2011年第8期156-156,共1页
Vitality